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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天邑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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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之后正是仲秋之日。”

    锦衣少妇咯咯一笑,随手把竹简抛在了一旁。此女脸上倒是一直带着几分笑意,看着分外可亲。如果不是她从手腕和脖根上隐约可见的狰狞刺青,那真的和一般贵妇毫无区别。

    “成家郎君选的好日子。”

    她抱起蝼婴亲了亲它的小脸,然后旁若无人地解开衣襟,露出了自己那一对人头大小的豪ru……

    可惜接下来的场面却不怎么香艳,只听那虫子发出一声欢鸣,几下子就窜进蝼姑的怀中,把脑袋凑上去开始吸吮起其中的奶水。

    不大的屋中本来还坐着一位年轻女子,她皱了皱眉头,毫不掩饰地露出了厌恶之色,站起身来向外走去。

    此女看上去二十四五岁,身上穿着本白色的麻衣,腰间配着一尺多长的短剑,头上像男子一般扎着发髻,挽髻的玉簪是她身上唯一的饰品。这位麻衣女子的身形矫捷健美,哪怕是简陋的衣着也不能掩盖身上那股子咄咄逼人的锋锐之气。

    她其实长得不错,不过一脸冷漠的表情和左眼上带着的黑色眼罩给女子平添了几分阴冷诡异。

    “阿光,这么晚了还去何处?”锦衣少妇拍着怀中的蝼婴,貌似不经意地问道。

    阿光冷哼一声道:“屋里臭的很,出去透透气!”

    锦衣少妇抿嘴一笑道:“喔唷,这倒是蝼姑我的不是了。不过……你不是害羞了吧。”

    她也不管对方的反应,自顾自地继续说了下去:“我们女子呢,就该好好地侍奉男人。阿光你为主上叛出墨门,连令尊陈巨子都下了追杀令,那就应该呆在他的身边,何必来商丘冒险呢?”

    麻衣女子俏脸抽搐了一下,冷声道:“我孟姚光的事情还轮不到你这个虫姥来管。”

    和益阳夫人叔赢慈一样,孟不是此女的姓氏,而是长女的意思。她姓姚名光,而她的父亲则氏陈。

    蝼姑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架势说道:“蝼姑我也是好心。你们北人都说奔则为妾。阿光你连名分都不要了,这点子脸面又有什么放不下的?”

    她这哪里是好心,分明就是直指女子的痛处。

    “要拴住主上的心靠的是你的身子,不是你的……”

    “玱啷。”

    孟姚光拔出了腰间的短剑,残余的右眼狠狠地盯着锦衣少妇。

    “哎,尔等北人女子就是这样,脸皮子薄放不下身段。”蝼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根本无视对方的威胁,低下头对着怀中的蝼婴温柔地说道,“还是我的外孙女最乖了……”

    日将近午,睡了将近一天一夜的公子起终于觉得脑袋没那么晕了,虽然身子仍然绵软无力,总算是有了点行动能力。

    于是他一声令下,一大帮子侍者就围在身边为他洗漱穿衣,自己连一个小指头都不用动一下。

    公子起一边微闭双眼享受着侍者的服务,一边心里想人真是一种容易堕落的生物啊,所以自己……

    自己一定先要把内裤给发明出来!

    虽说他曾经是一只地精,现在是一位王子,但是身为王子居然没有内裤可以穿。所以已经习惯穿裤子的公子起总觉得下面凉飕飕的,某样物事安置得不太妥帖。

    他现在所穿的“裤子”又叫做胫衣,直译的话就是穿在小腿上的衣服,所以不包括大腿和裆部,难怪公子起有点不习惯来着。

    连裆裤此时当然也有,不过那是“胡服”。堂堂宋国王子怎么能穿胡服呢,也只有赵国这种北狄林胡才能干出来的事情。

    其实不骑马的话,连裆裤倒真的不是一种必需品。在布料稀缺的古代,形容一个人很穷,说他连裤子都穿不起,并不是说此人完全光板,一件能蔽体的长衣总归还是有的。而能在这种奢侈品上花心思,穿上用细绢做的裤子,那么也就是公子起这种“纨绔之徒”了。

    洗完脸,漱完口,梳完头,穿完了不包括内裤的行头,公子起又吃了一顿迟到的早餐。

    早餐的主食是热气腾腾的大米粥。所谓“食夫稻,衣夫锦”,这个时代能吃上大米和穿上锦缎绝对是妥妥的贵族,不过对宋国公子来说,这种待遇就不算什么了。

    而且因为气候的关系,此时中原地区和山东都是稻米产区,他喝的大米粥是宋国本地产的。

    下饭的主菜是鲜肉鲜鱼酿出来的大酱和鱼露,颇为美味。其实这两种食物被称为“醢(音海)”,就是肉酱的意思。肉做的就是“肉醢”,鱼做的就是“鱼醢”,更高级的还有田螺做的“赢醢”和鹅做的“雁醢”。

    不要小看这些下饭菜,《周礼》里面居然还设了一个专门负责做大酱的官职,醢人。

    配菜是菜菹(音租)和菜齑(音基),前者就是咸菜,后者是焯过水或者干脆就是生的蔬菜,拌上各种醢酱和调料做成的蔬菜沙拉。

    饭后则是公子起爱吃的蜜渍果脯。这个时代没有蔗糖,但是蜂蜜和饴糖还是有的。所以有这样的甜品并不出奇。

    吃完饭之后,就到了学习时间。

    公子起自称“失忆”倒也不是完全地撒谎,他莫名其妙地当了十几年地精,之前十四年的人类贵族教育自然是忘得差不多了,现在需要好好地补一下课。

    今天给他补课的正是昨日中了昏睡术的徐小史,大概昨天睡得很好,他看上去倒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

    公子起在心中暗暗庆幸,要不是另一个自己--啖母者万尼科夫的法术走了样,这位年轻的历史学家肯定扛不住九级法术“律令:死亡”,真的就会死掉的。

    徐小史这个氏名中“小史”也不是随便起的,虽然徐国已经灭国了两百余年,但是族中还会挑出专人担任“史官”,负责保存以前遗存下来的典章和法令,实际上就是族谱。

    《周礼?春官宗伯?司巫/神仕》里面说的明白,小史这个职务是“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篮。大丧、大宾客、大会同、大军旅、佐大史,凡国事之用礼法者,掌其小事。卿大夫之丧,赐谥,读诔。“。

    就是说小史掌管着王国和王畿内封国的史记,撰定帝系和世本,辨别昭穆(父曰昭,子曰穆。)的次序。国中有大事的时候当太史的助手,而小事,比如卿大夫死了,他可以直接替君主拟定谥号,代君主参加葬礼宣读诔(音累,意哀悼词)文。

    作为历史学家,他给公子起补得课自然就是历史。对公子起这样的贵族男性来说,不知道自己祖先的历史那就跟文盲差不多。

    上古结绳记事,后世易以书契,所以书和史很多时候是同义词。

    “今日下臣要讲的是商宋两朝的国史。”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这开头一句诗公子起就觉得耳熟的很呢。

    当然了,作为商宋王位继承人怎能不知道六百余年殷商的十七世、三十一位君王,还有这七百余年殷宋的二十五世、三十二位国君呢(兄终弟及算是一个世代的,所以世代数目少于君王)。

    其实在商和宋之间还有一个殷人的国度--邺国,周武王发把商朝首都--朝歌(河南安阳)封给了帝辛之子武庚,是为邺国。不过在周武王死后不久,武庚就联合管叔、蔡叔和霍叔这三位周武王的兄弟,还有徐国这样的忠心小弟,发动了著名的“三监之乱”。因为“三叔”原本都是武庚的监视者,因此而得名。后来周公旦亲率大军把武庚他们给干掉了,邺国也一代而终。

    两者相加足足绵延了一千三百多年,四十一世(注1)!

    注1:有人会发现17+25=42,其实这不是计算错误,而是因为殷商末代帝辛和殷宋开国微子启是弟兄,所以他们算是一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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